“王檢察官,小明(化名)最近恢復得挺好,我想鄭重地跟您、跟檢察機關說一聲‘感謝’,要不是你們,這筆錢可能早被家里人花完了!苯,在四川天府新區(四川自貿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副主任王亮撥打的一月一次例行回訪電話中,小明的母親連連道謝。
事情還得從2021年2月的一次意外說起。那天,犯罪嫌疑人宋某在天府新區某建筑公司院壩內使用彈弓彈射時,因疏忽大意造成5歲的小明左眼受傷。經鑒定,小明所受損傷為盲目4級,屬重傷二級。
2021年11月2日,宋某被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因雙方一直難以就賠償事宜達成一致,12月8日,小明的法定代理人向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要求宋某賠付相關費用。12月24日,宋某涉嫌過失致人重傷案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審查起訴期間,王亮發現,宋某及其家屬均有賠償意愿,雙方雖然在賠償金額方面存在較大爭議,但仍然存在達成賠償和解的可能。于是,王亮就案件事實和定性對雙方進行釋法說理,逐步消除分歧,促成雙方和解,小明的法定代理人最終撤回支持起訴申請。
“如果賠償款被孩子家長挪用,等孩子長大后需要繼續治療或者生活面臨困難時,再找我們怎么辦?”在賠償協議簽署現場,宋某家屬提出疑慮。小明的母親也向王亮反映,家里人對如何使用這筆賠償金有不同主張,她也擔心錢最后不能全部用在孩子身上,并由此產生家庭矛盾。
“如何讓未成年被害人獲得的賠償款或司法救助金真正用于自身后續治療和成長,是檢察官在辦理此類案件時面對的一道難題!痹撛簷z察長鄧貴杰坦言。
該院運用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手段,創新建立未成年人財產安全保護機制——未成年人財產安全保護令,即制定《未成年人財產權利保護義務告知書》《未成年人財產權利保護令》,以制式文書的形式告知小明的監護人,要求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妥善保管、使用屬于小明的合法財產,除為維護小明利益外不得隨意處分小明的財產,當一次性或累計使用小明合法財產超過特定數額時,應將資金用途和使用依據向檢察機關報備。
“通過這一舉措,既能消除肇事者疑慮,又能充分保障小明的長期合法權益!蓖趿帘硎,該院未檢部門會持續跟蹤,確保賠償金用于小明后期康復治療和長期心理健康建設。